
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 |
點擊次數:212 日期:2021-09-07 09:05:10 |
![]()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中省駐郴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切實支持中小微企業、 “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實體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5〕4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7〕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支持小微企業、“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9〕64號)和《湖南省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湘政發〔2020〕18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 制定本實施意見。 —、加快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體系 依托現有的郴州市經濟發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郴州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郴州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3家市級融資擔保公司組建郴州市融資擔保集團(以下簡稱市融資擔保集團)。郴州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郴州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保持獨立法人地位,為市融資擔保集團子公司。市融資擔保集團及其子公司實行錯位發展,分類分層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積極爭取國家融資擔;、省擔保集團及社會資本的股權投資。 采取市縣共建模式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全覆蓋。市融資擔保集團對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增資,支持其進入湖南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各縣市區原則上不再新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各縣市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均要注資入股市融資擔保集團或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市融資擔保集團和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根據各縣市區、園區注資參股金額和業務發展規模,視情況在各縣市區設立分公司。鼓勵各縣市區已設立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入市融資擔保集團融合發展。 通過省市縣增資、市縣共建聯動,確保市融資擔保集團組建時注冊資本達到6.21億元;到2022年底,注冊資本達10億元;2025年底注冊資本達到20億元,資信評級達到AA; 2026年及以后注冊資本達40億元,資信評級達到AA+。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2021年底達到3億元,以后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逐年增資。 二、理順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9〕4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37號)精神,市、縣財政部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履行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出資人職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金融資產監管,維護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獨立市場主體地位,不干預其日常經營決策。 三、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服務能力 已設立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要積極開展業務,不斷提高融資擔保放大倍數。要聚焦主責主業,堅持小額分散,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要結合郴州產業實際,積極開發各種融資擔保專項產品。要針對小微企業、“三農”主體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個性化融資需求,提供融資規劃、貸款申請、擔保手續等方面的專業輔導,提高融資便利度。要加快完善信用評價和風險防控體系,簡化審核手續,提供續保便利,降低融資門檻。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遵循審慎原則,建立科學的監督制約機制、區域叫停機制及責任追究機制。2021 年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融資擔保余額力爭達到5億元以上,2022年力爭達到10億元以上,2025年力爭達到25億元以上,支小支農支斷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 四、加快落實“4321”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 全市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積極對接加入省再擔保體系,對加入省再擔保體系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按全省構建“4321”新型政銀擔風險共擔機制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代償風險,原則上由省級以上財政和省擔保集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銀行、企業屬地政府分別按40%、30%、20%、10%的比例進行風險分擔。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銀保監分局、省農信聯社郴州辦事處要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融入,深度參與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對納入再擔保體系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原則上免收保證金,并在授信額度、利率水平、代償寬限期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 五、努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要堅守準公益性定位,發揮普惠金融服務職能,在保本微利和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逐步降低擔保費率,實現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支小支農支新擔保業務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支小支農支新擔保業務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規范融資擔保的收費行為,除貸款利息、擔保費外,不得以保證金、承諾費、咨詢費、顧問費、注冊費、資料費等名義收取任何費用。要嚴格審核有銀行貸款記錄的小微企業、“三農”主體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擔保申請。要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應由自身承擔的貸款風險轉由融資擔保機構承擔,避免占用有限的擔保資源、增加綜合融資成本。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市、縣(園區)兩級財政要建立可持續的政府性融資擔保資本金補充機制,根據財力逐年安排資金注入增資,確保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建立代償補償機制,市、縣(園區)兩級財政要分別按照轄內融資擔保公司上年末在保余額的0.5%安排代償補償專項資金,實行差額提取,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保費補貼機制及業務獎勵機制,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新增支小支農支新融資擔保業務,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及園區財政部門按照不低于0.5%的標準給予擔保補貼。其中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補貼,年終由縣市區及園區財政部門一次性劃轉到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未按規定劃轉的,暫停辦理融資擔保業務,市財政局通過結算統一扣繳后,再恢復該縣市區、園區融資擔保業務辦理。 七、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各縣市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支持轄內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及時向市融資擔保集團、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及其他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推薦優秀企業,定期發布《支小支農支新融資需求白皮書》。稅務部門要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公安、司法、人民法院等部門要繼續支持做好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債權保護和追償工作,加大依法打擊惡意逃廢債等行為,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對中小微企業債務違約訴訟綠色通道,對金融借款案件依法快立快審快執,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確保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合法權益。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自然資源、住建、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科技、農業農村等部門單位要按金融機構的相關政策辦理房產、土地、車輛、船舶、設備以及其他動產、股權、知識產權等抵押物登記和出質登記,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辦理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實行減免。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要在2021年底前將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有關數據錄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八、強化績效考核和依法監管 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薪酬、績效考核和盡職免責機制,對已按法律規定及相關制度正確履行擔保審核職責的相關人員實行盡職免責。市財政局牽頭研究制定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績效考核辦法,開展績效考核工作,落實考核結果與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薪酬待遇等直接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以融資擔保功能發揮和風險防范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和監管評價機制。市政府金融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市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服務體系建設、代償補償專項資金的落實、擔保費降費補貼等情況進行監督,督促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免收中小微企業、“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主體保證金,逐步弱化直至取消反擔保要求。依法加強對政府性融資擔保行業的監管,定期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合作和落地情況進行評估,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報告。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的審計。 九、切實防范融資擔保行業經營風險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依法完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控制嚴密、風險防控有效、業務可持續發展的格局,通過業務培訓、信息化建設等有效手段,切實提升自身風險防控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形成互補合作的風控機制。要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行業風險預警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23日
|